跳到主要內容

不同床的分手故事——「同床異夢」

童話故事從來沒告訴我們,不同國度的王子和公主,或者王子和鄉村姑娘結婚之後,如何處理他們之間巨大的差異,像是對金錢的看法、對教養的看法、對美感的看法等等。

「同床異夢」(The break-up)以球場上偶然發生(男人搭訕)的甜蜜戀情開始,講的卻是一對男女分手的故事。這故事顯示付出型的女人和享受型的男人交往後的艱辛。有些人也可能把此片當做品味不同的男女,交往後面對的災難。

品味不同的人,交往之後,勢必有一方要遷就。一開始,當然是甜蜜的。但是有一天,要是吵翻了,甜蜜的負荷瞬間轉變成艱辛的犧牲。惡言相向時,不懂美 術的甚至可能罵另一個在藝廊工作的品味很差,亂畫還以為是藝術。另一個自然是重傷累累,被昔日親愛的人傷害已經夠難過了,平時賴以維生的職業級品味還被不 懂畫的人批評,又是一大打擊。

直到那時,從事藝術工作的那一方才會覺得自己當初怎麼會跟這種人在一起?為何不跟那個常藉買畫上門的帥哥交往算了?可是回頭看看過往,前一個男友也 是會穿難看的條紋休閒短褲出門的沒品味之人。這些人吸引她的,往往是幽默感。有美感、懂畫、長得好看的男人並非沒有,只可惜,不在雷達範圍內,因為他們不 是gay就是花花公子,或者死會。

只是,這個幽默的男人,生活在一起後,才讓人發現,他有很多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方。諸如家事都推託不做,從不陪女友從事女友喜歡的活動(但是女友會陪他去看他愛看的球賽等),對女友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……日積月累的小事,終於引爆成兩人分手的導火線。

有時,說「分手」的一方,不是真的準備分手,而是盛怒之下,使出的伎倆。無非希望另一方低頭示弱,道歉讓雙方和好。但是,這麼曲折的心意,往往不被理解。尤其對那些直腸子男人來說,女友都說分手,除了接受,也別無他法。

不幸的是,卡在兩人共買一屋的狀況下,誰都不願意讓步搬出。(她們從分手的那天開始,就沒同床過了,所以中文片名有問題。)接下來的戰局,都是可想 而知的:互相比吵鬧、不理會公共區域的整潔、跟帥哥或辣妹約會來向對方示威……雙方共同的朋友,一併成了這場戰火的受害者,到舉行家庭party、情侶比 賽的時候就知道了。

女人看此片,大抵會認同女主角珍妮佛安妮斯頓。男人看此片,也會覺得男主角文斯范恩的想法很合理。在這場各自都有所堅持、沒有新意的分手戰爭裡,沒有人是贏家。

最令人心碎的一幕,莫過於安妮斯頓終於拉下臉邀前男友去聽演唱會,而前男友卻沒出現,讓她在眾人喧鬧的場合裡獨自落寞、追悼逝去的戀情。經歷多日的火爆戰爭後,她終於當眾心死。

有人說,那些好男人,往往是從壞男人轉型過來的。而他們的前女友(們),往往是讓這些男人由壞變好的關鍵。除了關鍵,有時也需要一些催化劑。

男主角經由朋友在酒吧裡的一番話,才決定做一些改變。但這改變,顯然太遲了。木已成舟,無可挽回。這個決定改變的男人,無論如何,是不可能回到過往了。他只能等待,等待下一個賞識他幽默感的女人,同時會發現他比其他男人多一點點的體貼。而那個體貼,是來自前女友的禮物。

至於女方,則要明白,該放棄的時候,只能放棄,否則就會失去自己,失去底線。此片的珍妮佛安妮斯頓,讓我想起「東京愛情故事」的莉香。她們在最心痛的時候,決定取回自主權,找回自己。山窮水盡疑無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。三個月、一年後,她們的神采足以吸引任何人。


同床異夢
The Break-Up

上映日期:2006/08/25
導演:潘頓蕾德 Peyton Reed(愛情趴趴走)
演員:文斯范恩 Vince Vaughn、珍妮佛安妮斯頓 Jennifer Aniston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基因檢測發現我的配偶是我表親

前不久看到一個 新聞 ,一對目前結婚十七年、有3個小孩的夫妻,在結婚十年時做了基因檢測後,才知道他們是表兄妹。我後來再查一下,發現這種狀況並 不 罕 見。 我們家的基因檢測結果,一開始看起來沒什麼問題,小孩的爸爸媽媽是我們沒錯,沒有從醫院抱錯任何一個小孩,小孩共享50%的基因也沒錯,直到我發現某人出現在我的表親列。 我們四個人有不同數目的表親,以我的最多有1501人,以關係近遠排序。我看了前幾頁之後,突然有點不耐煩,想看一下最後一頁的表親是多遠的關係,點下去之後,赫然發現最後一個是某人!上頭顯示他是我的遠親,共享0.08%的基因。在他前面的一個表親是住在美國的菲律賓人,共享0.13%的基因,是我的fifth cousin,照中文說,就是十二等親。所以某人比十二等親還要遠。 公婆知道後,非常意外,因為不覺得我們兩家會有關係。我爸那邊的祖先是清朝乾隆中葉176X年來的,而公婆都是1949年來台灣的。公公問我,我們家族在遷到廣東前住哪?我也想知道,但我家族譜只有在粵東的來台前地址。好吧,那大概兩百年前是一家,也許兩家有人通婚了。畢竟閩粵贛交界處是客家原鄉,或許我們祖先從北往南移居的過程中有經過公婆某一家的家鄉? 高中生聽說我們是表親,感覺非常不適。我跟他說,照中華民國民法,六等親內不得結婚。我們已經超過兩倍,非常遠了,遠到上面好幾代的祖先都互不認識,沒有法律問題。至於美國,很多州規定first cousin不得結婚,如果結婚,婚姻無效。但加州是允許first cousin結婚的。Distant cousin沒有任何問題。 照我們兩家過去看似沒有交集的歷史,居然最後有血緣交集,那夫妻兩家都是久居台灣的人,是表親的機率應該大很多。在我研究我的血液疾病時,看到 苗栗為恭紀念醫院的陳振文醫生 說:「這可能是客家人的民族性較團結,也很少和外族通婚,因此有海洋性貧血的基因較容易保留下來代代相傳,而苗栗縣多為客家族群,相較下盛行率也較高。」就我所知,我的最近兩代都是客家人沒錯。雖然我的兩邊家族有若干人的確世代住在苗栗,但美國醫生說我的貧血不是海洋性貧血,我很好奇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 以前聽說有婚前篩檢,但沒當一回事。現在覺得婚前的基因檢測其實滿重要的。因為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跟配偶是否有有問題的隱性基因,一旦它們結合變成顯性基因,問題就嚴重了,例子之一是歐洲皇室...

蜜蜂住進排油煙機裡

這幾天在臉書上回顧去年我們家被蜜蜂入侵的照片,也看到有人在臉書上詢問蜜蜂在房子上築巢的問題,於是想起去年的經歷。事隔一年,現在終於可以平心靜氣地回顧這件從沒預期到的事。 無意中看到蜜蜂大舉搬家那天是學期的倒數第二天。因為當時Armstrong Garden Center有折扣,所以我先去買了一些植物之後,再去學校接小孩回家。小J當天去同學家的期末派對,所以我跟小P回家。小P進屋裡後,我把植物搬到後院,然後就看到一大群黑麻麻的蜜蜂在我們後院,往側門的通道前進,牠門數量多到讓我想起卡通和電影裡,有人用棒球打到蜂窩,然後一大群憤怒的蜂傾巢而出的景象。我當時並不知道牠們在搬家,因為怕被叮,只能在後院待了一個多小時。但是牠們群聚之地是我回屋裡的唯一路線,最後只好硬著頭皮,在牠們數量減少時,屏住呼吸慢慢地經過那個地帶。 回到屋裡後不久,我懷疑我有幻聽。我一直聽到昆蟲的聲音。一開始,我以為我把蒼蠅帶到屋裡了。直到我終於看到那隻小昆蟲,我才發現我弄錯了,是蜜蜂跟著我進到房子裡,不是蒼蠅!若只有一隻,我會想辦法把牠弄出去,何況之後看到不只一隻! 最最恐怖的,莫過於煮飯時,我不時看到蜜蜂從排油煙機裡飛出來。這個發現讓我錯愕莫明,因為從沒發生過這種事。我抬頭仔細看了排油煙機,上頭的縫隙應該沒那麼大呀!而且我聽到排油煙機裡有奇怪的沙沙聲,感覺有東西在裡頭移動,難道是蜜蜂在裡頭亂飛?不只是這些,有時似乎有東西從排油煙機往下掉,幫我煮的東西「加料」,這實在太太太恐怖了!到底是怎麼一回事?我都快要驚聲尖叫了。 從排油煙機飛出來的蜜蜂,後來都貼在水槽前的窗戶玻璃上,像是想要出去。煮完飯後,我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往牠們身體底下伸過去,讓牠們的腳抓在筷子上,然後我就這樣一隻一隻小心翼翼地送到後院去。但是有更多蜜蜂不知道怎麼進來的,牠們在玻璃上看著外頭又逃不出去後,就絕望地死在窗台上。持續看到一堆蜜蜂死在眼前,其實滿令人崩潰的。 這種情形持續了幾天,我們實在不堪其擾,我都不敢煮飯了,免得一開抽油煙機就要驚動一群蜂,但這主客關係是否錯亂了?某人說要找殺害蟲的公司來殺蜜蜂,我說不要,牠們是益蟲,美國的蜜蜂已經減少很多了,我們不該隨便殺蜜蜂。於是他又找了養蜂人的資訊,問到半小時要價$150,他要我打電話找他們來。 這價錢實在不是普通的貴,從沒找過一種服務開那麼高...

Blogcn排行

用 Blogcn 超過一年了,說來慚愧,除了跟系統有關的部分,其他的幾乎沒什麼研究,其實就連系統也不算摸得很熟,因為Blogcn的網頁編輯語法和一般html語法還是有別(所以每次都要特別編輯,不能從別處複製)。因為「BLOGCN專欄」這詞出現在 留言版 上,於是到處看看,探個究竟。 先前無意中發現這個Blog被列入「 「原創文學」精品排行 」,但從來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。當時排行約在十名左右,不過最近直直往下落,前次看到成了16名,現在已經是23名了。可並沒很在意,因為我壓根都沒找人來這裡衝人數,我向來隨意,高興寫就寫,有人要看便是,不看也不妨礙。我做想做的事時,從來也不喜歡呼朋喚友,或到處打廣告,即使知道這是一個行銷的時代。我也沒有特別經營所謂的文學,如果是當初設定的分類所致,那恐怕是一場誤會,因為我當初不知道要設何種分類,隨便選了一個,或許應該改成「個人空間」。而且,做為一個台灣的Blogger,總覺得很多人想在BLOGCN曝光,而我只是把這當書寫平台之一,所以如果有人要這個機會,讓出也沒什麼不可。 無意中又點到「地區分類」下面的「Blogger分佈圖」,選了「 港澳台 」,這三個地區的blog總數竟有891個,高於寧夏、西藏、青海,不是排名最後。我的目前位於第二個,放眼過去,其他多半用簡體字,看來還是以港澳為主。難怪上次我莫名其妙地被某不認識的台灣blogger質疑為何要用Blogcn,因為許多台灣人基於種種理由,不願用Blogcn,偏偏我是例外。那是一個無聊的問題,因為我同時用英國、美國的blog系統,但不會有人質疑,即使這些國家的系統也不好用。每個人選擇自己所要的,不想用就不要用,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質疑別人的。 逛到 電子期刊 ,發覺這個嘗試比明日報新聞台想做的更多、更多面。 中國博客首頁 其實有部分的呈現,只是我向來懶得點進去。改天有空再看看內容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