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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7月, 2019的文章

夏天是吃水果的季節

十幾年不曾在台灣過夏天。這次終於在夏天的時候回台灣,我最想做的事就是吃荔枝!其實想吃的水果還有很多(如龍眼、釋迦、蓮霧等),不過不過南加有蔬果團團購,偶爾還能買到一些本地產的台灣水果,只是很貴。荔枝是我這十幾年來都沒吃到的,既然有機會,一定要趕快買來吃。 我剛到台灣就說要吃荔枝,婆婆聽我這樣說之後,去打聽了一下,然後跟我說還能買到玉荷包。只是我拖了好幾天才去水果店,買到的就不是玉荷包了。但有什麼關係呢?能吃到荔枝就很開心了,不是玉荷包也無妨。 洗好之後,興沖沖叫小孩來吃,跟他們說這叫荔枝。兩個小孩不懂這水果的難得,吃了一顆後,居然說我買過,沒有特別的興趣。我聽了傻眼,怎麼可能?也許大華有,但我幾乎不在大華買水果,因為進口水果貴又不免有灑延長保存期限的藥劑,我很少買進口水果。後來小P說我在Trader Joe's買過。那我知道了,他們把荔枝和紅毛丹混做一談,但這兩者明明差很多。也許果肉的質感有些類似,但是荔枝皮上沒毛、容易剝,果肉不會黏著果核的硬皮(紅毛丹的果核硬皮非常難剝,光這點就可以讓人不想吃了),口感也比較多汁鮮甜。如果有荔枝,我不會想吃紅毛丹。在Trader Joe's買紅毛丹,純粹是因為嘗鮮,以及把它當荔枝的替身,畢竟荔枝是那麼遙遠的家鄉才有的,之前我們都在冬天回台,我差點以為這輩子都吃不到荔枝了。 後來朋友跟我說,紅毛丹在台灣很久都不能進口,最近終於解禁,可以進口了。聽來台灣對紅毛丹有種物以稀為貴的感覺。如果沒吃過,想買來嘗鮮是人之常情。但像我這種嫌麻煩的人,如果能吃到本地產的荔枝,為何要花比較多的錢買麻煩的紅毛丹?我想等開放時間長了,台灣人還是會發現荔枝的好。 除了荔枝,我也買了百香果和紅龍果。幾個月前,我曾在南加的蔬果團購買過百香果,但品質不是很好,剛買來的時候還很酸,但放一放就壞了,而且很貴。火龍果(白肉)和紅龍果(紅肉)在加州超市雖然買得到,但是一磅往往要$4.99美元以上,所以當然要在台灣多吃點。 有晚公公看到我在吃紅龍果,就說他最怕這水果了,因為吃了之後,大小便都變成紅色,嚇得他立刻去看醫生,以為自己便血了。後來真相才水落石出,原來是水果惹禍。聽他這麼一說,我有點不知是否該吃完。而且他所謂的「紅色」,到底是哪種紅色?對一個學畫的人來說,紅色是很多顏色的統稱,是一種含糊的說法。到底是血紅色?還是紫紅色?

讓人失望的九份

之前幾次回台,我都說想去九份,最後總不了了之,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。這次終於去成了,因為公婆安排了去北海掃墓的行程,掃完墓後,我們就繞去九份。 雖然很多人大學時都去過九份,但我不巧是那個沒去過的人,於是九份一直是我最想去的台灣景點。這次事前忙到沒空做行程研究,車子開到九份時,我其實不太清楚要逛什麼,只知道要吃芋圓和看阿妹茶樓。 不過沒關係,跟著人潮走就是了。一到九份,我就被人潮嚇到,當天不是週間日?難怪老友都說我應該一到台灣就先去玩,七月再讓小孩上網球課,暑假到哪都是人。 中國大陸、香港、韓國、印度、東南亞,和不知道哪裡來的白人觀光客,全都在此。各種語言此起彼落。就連拉生意的台灣店家也要使出數種語言,輪番上陣,因爲你永遠不知道下個客人是哪來的。 經過一個賣食物的攤位時,我聽到一位白人女子用帶有某種歪果仁腔的國語問店家:「餛飩跟水餃差不多嗎?」對方大概聲音很小,也許是點頭,我沒聽到他的聲音。緊接著我聽到那名女子用英文告訴她旁邊的白人男子:"餛飩 is similar to the dumpling." 我忍不住失笑,餛飩跟水餃雖然都屬包餡的麵食,在中國人的嘴裡,還是有差異的。我們通常不會說它們很類似,就像美國人會很清楚cracker和cookie的差異,但在中文裡,兩者都是餅乾。 除了人擠人,逛九份最艱難的是狹窄的階梯。上下間,必須保持耳聰目明,因為可能有人就站在階梯中間紋風不動,也許拍照,也許聊天,原因各異。尤其在阿妹茶樓附近,自拍、互拍的人最多,交通狀況因此特別多。 屋簷下掛滿紅燈籠、窗台下植滿綠葉植物的阿妹茶樓,不虧是九份的地標性建築,不管怎麼拍,都搶眼。茶樓對面的昇平戲院,是數部電影的場景,我們也進去看了,還看了一部關於昇平戲院的紀錄片。 此外,長長的九份階梯上讓人無法忽視的,是大大小小,活的、死的和被踩殘的蟑螂。有店家掃出兩隻蟑螂,然後告訴往來的路人:「蟑螂啦,小強啦!」我對此頗感無語,因為對很多外國人來說,蟑螂是種很可怕的昆蟲。有蟑螂就等於環境很髒,我不想走進一間有蟑螂的店,尤其是賣餐飲的店。 某人因此對九份的食物衛生感到十分擔心。我們只吃了魚羹麵、魚丸湯等當中餐,喝了有珍珠的杏仁奶茶,然後吃了最有名的阿柑姨芋圓地瓜圓綜合湯,就鳴金收兵。某人看了阿柑姨店內一角有一大疊洗淨的紙杯,驚嚇地問我他們會不會

我在台灣單身

我們在美結婚十餘年,在台灣卻屬於單身狀態,因為一直沒回台登記。這個暑假回台前,決定要處理這件事。但是一查,不但麻煩,時間上也來不及了。 根據 洛杉磯經文處 規定,驗明文件需要三個工作天取件,也可郵寄辦理,但時間長度很難抓。最關鍵的規定是:「依據中華民國戶籍法規定,結婚登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天內為之。爰申請人於本處辦妥結婚證明驗證後之30天內,應親自或委託親友(委託親友者須持經本處驗證之授權書)向國內戶政機關申辦,以免因逾期而受罰。」問題是,每次要回台前,大家都忙得人仰馬翻,哪有空在30天內跑兩趟會塞車又難找車位的洛杉磯市區?我們真的沒那個美國時間。 我問在某國外館工作的大學同學,有沒比較便捷的方法。她說結婚等文件一定要在外館驗證,至於有沒有當天取件,要打電話去問,因為每個外館的領務量不同,而洛杉磯屬於領務量很大的。所以我只好打電話去問,得到的回覆是,加錢可以在第二天三點以後取件。但某人在回台前一週都不在家,回來就差不多要打包行李去機場了,我們根本沒有空。 後來一查,其實沒空去外館辦結婚文件驗證,然後回台登記的外僑不少。有些人為了辦小孩入籍,過程真的滿坎坷的,是我也會想哭。 案例一:在南亞某國結婚,然後移居美國。當事人問南亞外館,能否郵寄辦理結婚登記驗證,得到的答案是不行,外館人員甚至說連他們隔壁國的僑民都飛去辦理,一副妳也該直接來的態度。因為該外館管轄範圍包括附近國家。那名當事人不願再回去南亞,只好在美國再結一次婚。但是小孩在他們的美國結婚前出生,外館便說這樣小孩是非婚生子,出生紙不能有父親的名字(但已登記在上頭)。當事人被外館自相矛盾又複雜的規定搞到頭暈,還跑了好幾趟外館。 案例二:當事人想幫小孩辦入籍,所以要先瓣結婚登記。但她在洛杉磯結婚,小孩在舊金山出生,在科羅拉多長大,所以結婚文件、小孩出生證明和小孩疫苗文件要分別寄到洛杉磯、舊金山和丹佛,而她住在中部某州。這類例子不少,因為很多人會搬遷,小孩在不同外館範圍出生的,大有人在。此外,就算都在美國,每個外館的規定都不一樣。有些外館允許申請者自己翻譯文件,有些則要求要先公證。據說舊山金外館要求先驗證結婚證明,申請者收到後,再把已驗證的結婚證明的中譯版寄去外館驗證。沒在回台灣前算好時間瓣這些流程,大概是來不及的。但我懷疑這些時間怎可能算得準?別忘了,美國郵政(USPS)以效率不彰、經常寄丟東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