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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小時內被撞兩次 ~~>_<~~

真是衰透了。

先是在忠孝東路四段上被一輛福特ESCAPE吉普車撞倒在地。當時正是晚上下班時間,車輛多,只能慢慢騎,但怎麼也沒料到後頭會來個這麼大的衝擊,穩不住,就向右摔倒了。倒下去時,心想,天哪,才兩個月,我竟然又被撞了!一個機車騎士要把我扶起來,然後發現我被壓住,趕緊先把機車扶起。然後回頭幫我罵那個撞倒我的女人,怎麼這麼久才下車?

低頭一看,真是太慘了,傷口不偏不倚地位於兩個月前被撞受傷的腳踝傷口, 最近才快要好的,這下又不知到要拖到何時了。

那女人問我怎麼辦,因為上次學乖了,要她帶我去急診,她便帶我去國泰醫院。之後知道她是基隆人,下班後要開車到SOGO買東西,但沒看到我,於是把我撞倒。在急診室外等拿藥時,我說我的鞋子毀了,兩人低頭看我傷痕累累的腳,無言。以前穿長褲騎車,通常是褲子毀了,現在都是鞋子毀了。這雙才穿兩次呢,上次毀掉的是我最心愛的黑色細帶涼鞋,真心痛。她負責地幫我付醫藥費,還帶我去買優碘和紗布,留下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車號和電話號碼,跟我道歉,說我之後藥用完,要跟她說。所以不氣了,下車還跟她說謝謝。

看完之後,護士要我擦優碘,我問這樣不是會形成假皮?她說結痂之後會慢慢脫落。我說但上次景美綜合醫院的護士硬是把我那塊假皮剝掉,害我在診間慘叫。依舊對醫療體系感到不解與困惑,這種擦傷的基本功,怎麼會有這麼多種說法?

後來從敦化南路騎車回家。因為每天從基隆路來回,知道的人勸我騎敦南, 因為基隆路砂石車太多。但我這兩個月每天都在砂石車呼嘯來去的基隆路來來回回,倒也沒事,卻在忠孝東路四段和敦化南路出事。

但是,我竟在仁愛圓環前,被一輛黑頭車撞,這會好在穩住,沒倒下來。心裡一度吶喊:什麼!我才剛被撞傷耶!

我騎到路邊看黑頭車有沒反應,但他自顧自地開走。我氣不過,騎到旁邊用力拍他車門,他開了車門,我說他撞我。那個平頭混蛋竟說他在換車道,「妳又沒怎樣!懶得理妳!」砰一聲把車門關上。氣死我了,就算走路撞到人,對方沒摔倒,也該道歉吧。氣到在路中央大聲把他的車號背下來:EO-2046,你給我記住!就算這次沒事,但比之前撞倒受傷還生氣!我最恨沒禮\沒理的人了!難道一定要有事才行?氣得火冒三丈,很想扁那個混蛋,卻又無法可以制他。後來覺得自己太大膽了,開黑頭車的很多是流氓。

後來一路氣回家。為什麼撞倒我的人都開好車,卻有的如此惡劣?兩個月內被撞三次,有兩次在兩個半小時內發生,這代表什麼?就像王丹在新書中提到,他三次抽煙後,不是被捕就是加重判刑,讓他再也不抽煙了。我想第二次的處理,已經比第一次好了,好歹有立刻去檢視傷口。但我究竟沒學到什麼,所以又來第三次被撞?或許根本就是在台北開車的人基本素養太差的問題,忍不住想起英國劍橋的駕駛,都會體諒行人、腳踏車騎士,而不是以為車大就有比較大的路權,完全不讓人。

同事們再度叫我不要騎車。因為都被撞,所以也不覺得開車有多安全。而且現在大概有點trauma,叫我開車也不太可能。可是常常要往外跑,總不能每次都坐捷運和公車,有時會來不及,唉。

感到十分難過,右腳踝那個傷口是不是更難好了?後來買了塊人工皮,但是不知道怎麼用。現在腳上真是傷痕累累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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