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開學後,我終於有時間好好打掃。然後就意外地找出一本之前找很久都找不到的圖書館的書,喜出望外。因為前些天,我們才收到圖書館寄來的信,說不歸還書的話,我們得罰23元,包括書本身的錢和圖書館處理這本書的手續費。而圖書逾期一天要罰25分美元,因為這本書逾期太久,已經累積到超過9塊多,而且帳號被鎖住,不能再借書,就連之前借的書也無法續借,時間一到就得還,不然又多一筆罰款。但是逾期罰款的9元總比遺失賠償的23元少,付前者好歹比後者省了13塊多,所以當天我就趕快去圖書館還了,然後請櫃台幫我把帳號恢復。 類似的狀況,近幾年似乎每年至少會發生一次,有次我以為書找不到了,付了不便宜的罰款,之後找到書了,拿去圖書館還,圖書館只退我書錢的部份,11塊左右的手續費是不退的。有年甚至發生過我出遠門前還了書,但圖書館記錄一直顯示我沒還,等我從外地回來,才發現我的帳號被鎖,還被列不少罰金的事,於是我只好開車去有點遠的鄰城總館詢問,然後不幸碰到一個脾氣不好的主管,一來就用審問犯人的語氣問話,弄得我一肚子氣。還好之後那個圖書館主管寫電子郵件告訴我,我們這裡的分館找到那本書了,我不用繳一分錢。 老實說,我真是受夠了罰錢給圖書館這件事,而且在美國,在有些地方還有不繳圖書館罰款,得坐牢的事,總之圖書館的錢是絕對不能欠的。我記得最早的時候,本地圖書館規定,圖書逾期一天要罰10分錢,DVD好像是50分。之後每隔一段時間圖書館就調漲罰金,現在DVD逾期一天就要罰一塊錢。有陣子小P很愛借湯馬仕火車等卡通DVD,DVD好像借期比較短,我們一不小心就忘記,等發現時,已經被罰好多錢了。被罰好幾次之後,我就不讓他們借卡通DVD,而且我們家有Netflix,上頭有夠多的選擇,不必從圖書館借。 貢獻太多錢給圖書館後,我們只能更常使用圖書館這項地方資源,當然,這也提高更多的風險,畢竟同樣的歷史是很容易不斷重演的。不過,偶爾也有些時候,圖書館會讓人檢便宜,例如一年兩度的二手書特賣,裡頭有民眾捐的書、CD、DVD等,價格比Amazon等二手書店的價格便宜很多。感恩節後,當很多人都忙著去以黑色星期五為名號的商店大促銷採購時,圖書館也有為期一週的捐罐頭抵逾期罰款活動,一個罐頭抵一塊罰金。但遺失和弄壞書的賠款、租DVD的費用等,不能用罐頭抵。 剛開始我不解,罐頭不都要一塊錢以上?為何不直接給錢就好。後來我才發現,感恩節前罐頭常會打折,...
黛比,青春歲月在台灣度過,前中年期移居美國。 自從成為人母,過去的風花雪月俱成往事雲煙,親職生涯使人忙碌。 現在力求在小孩與個人興趣間找到平衡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