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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日適應不良症候群

年底了,什麼都來個大回顧,深怕人的記憶短淺,硬是要把過去翻出來,排個名才行。與其爭辯哪些書究竟有資格被封為十大好書,我倒想靜下心想想,究竟哪些書、哪些人、哪些事是讓我受到啟發的。

今年最大的感觸之一,大約是普遍閱讀水準的低落,造就了濫竽充數的出版市場。也因此造成許多書後來賤價拋出的下場,成了惡性循環。那個珍惜文字的時代,已然消逝。科技的進步,摧毀了多少曾經讓人呵護珍惜的美好。

容易出書的原因,是拜電腦之賜,「文字容易湊在一起」。這不是指作文,有些書,就真的只是一堆字而已,實在稱不上什麼文章,再多加一些圖片,就足以成為「人氣作品」、「人氣作家」。複製、貼上多麼容易,抄襲多麼容易。已有名氣的作家,抄襲另一個作家的創作。「抄襲」被說太難聽,這些甚至是大學教師的人,言之鑿鑿說以為是「引用」。有些人則仗著國內讀者對原文閱讀力的低落,將「翻譯」當作自己的「創作」。最離譜的,大概是聽到某作家的東西被整篇抄襲,然後投到一個小型文學獎,最後被刷掉,但大部分評審都不知道那原來是誰的作品。那麼那些在google排名前列的網頁,文字更不能讀的,想要成名?發揮什麼影響力?

難道我們的社會已經失去對好壞的辨視力?當然在「多元」之下,標準可以有所不同,但對於善惡美醜,依舊有個大的準則吧?

這一切,在自己發現作品被抄襲時,荒謬感鋪天蓋地而來。不過是偶然地到書店去翻雜誌,赫然看到其中某段文字95%來自我的產品。胃酸開始逆流。

找了法律專家請教。兩相對照之後,法律專家確認對方的確侵權。只是「妳究竟想對方怎樣?」其實不怎樣,我只是要一行引用文字的說明而已。對一個寫過論文的人來說,「引用」是基本的素養、尊重和禮貌。我當然大可打電話給對方高層,說他們的作法太過差勁。不是沒聽過有些人賴皮的事蹟,但是,我想要基本的禮貌。孰可忍,孰不可忍。

「這表示妳的東西好,所以人家要來用。」哭笑不得,無須這種證明。其實還有本雜誌的東西也是從我的手筆再去進一步延伸的。資訊的流通與擴散,究竟可以到什麼程度?這個產業講究資訊與快速之餘,有沒有一點創意?懂不懂基本的禮貌?也就是懂得做人的根本?

這世界究竟是怎麼了?我持續納悶不解,彷彿社會適應不良。當我們從別人的生活吸取一點一滴的味道,來滋養自己的生命時,自己一點一滴的言行,又企圖造就了什麼樣的世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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